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地方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决定公开考核招聘12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教师岗位8名,安全保卫岗位4名(详见《叙永县职业高中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叙永县职业高中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认定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参加邪教组织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身体条件不合适从事学校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叙永县职业高中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30-6272080。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2)《叙永县职业高中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注:网络报名人员,可先通过网络提交《叙永县职业高中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考核时补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身份证、资格证等)等是否真实。
2、技能考核: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所申报岗位的专业基本技能进行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对资格审查和笔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应聘人员的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临聘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我校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我校实行结构工资制,凡考核录用人员按我校临聘人员工资方案享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学校按相关规定为临聘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叙永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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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职业高级中学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叙永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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