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鼓楼街道商圈经济服务工作,加强商圈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商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商圈工作人员2名(用工性质:编外用工)。
二、报名条件
l、具有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常住户口(以2012年11月2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
4、仪表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经济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商圈工作人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不包含双休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②报名地点:符合报考条件者,于报名时间内至鼓楼街道办事处306办公室(地址:海曙区乌含巷9号,近孝闻街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③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前来报名,报考者根据本人志愿当场填写《鼓楼街道商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职位指标数。
2、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分为简答题和作文题两大部分,共计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5、考核。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同职位的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6、工资待遇及其他。年薪5万元(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关系。报考咨询电话:83893010。
附件:鼓楼街道商圈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待更新)
海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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