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艺术类统考有关说明
来源:云南省招考频道 阅读:1503 次 日期:2012-12-18 17: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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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艺术类统考有关说明

一、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167号)要求,于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到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根据专业统考和非统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

1、 艺术专业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5日

2、 艺术类专业统考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22日

3、 统考考试时间

音乐类统考:2013年1月23日—26日

美术类统考:2013年1月24日—25日

4、艺术专业省内、省外非统考

报名时间由招生院校报省招考院备案后确定,具体时间考生可向报考院校咨询。考生须持普通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报考证》到报考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报考手续。

二、考试科目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

(一)专业考试

1、省统考专业

全省统考专业为:音乐学专业本、专科,美术学专业本、专科,艺术设计专业本、专科(含环境、装璜、服装、装饰、染织、室内与家俱、广告艺术设计等)。

(1)美术学及艺术设计类

(2)音乐学

(二)非统考专业

非统考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招考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非统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三)文化考试

三、专业考试有关说明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学、美术学或艺术设计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院校的要求执行。

(二)凡省统考涉及的相关专业,考生均须参加省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为方便各州(市)考生到昆明一次能够参加更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省统考所涉及的专业,考生可先参加省外院校在我省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但考生必须在省统考和非统考(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录取。

(三)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本科),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的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的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合格考生。统考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学、美术学或艺术设计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四)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必须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进行校考。

(五)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统考专业考试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其他省内外艺术院校非统考专业的考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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