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将于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12:30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宁波市江东区江南路69号)准时举行。为使面试顺利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在12:00前到达指定地点,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市安监局二楼会议室),无身份证者须持临时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上须贴上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印章),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作缺考处理。
二.12:00在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核对人数和身份,宣读《面试规则》、《面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号和面试顺序,并填写《面试考号登记表》(考生需签字),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由工作人员代为抽签。开考后轮到面试的仍未能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三.面试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设备等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考生进入候考室,在抽签前要主动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产品关闭后密封装袋,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待考试全部结束后领回。与面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和候考室。
四、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须在候考室等候,由引导人员带入考场。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确实需要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工作人员专人陪同。
五、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的姓名、籍贯、父母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带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抽取考题,主考官按照面试题本主持面试,下达面试计时开始指示,考生回答问题,考官综合打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为3分钟(允许列提纲),答题时间为12分钟。
七、面试完毕,面试者由核分员引导至旁听席等候成绩公布(面试前三位的成绩在第四位面试者回答完毕后一同公布),成绩公布后由引导员带离考场。禁止将面试试题和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
八、考生离开面试考场后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泄露面试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告。
九.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则,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考生如有违反考场纪律和规则的,按《面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十.面试咨询电话:87173547;监督电话:8717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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