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招商引资工作力量,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更好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3名、市外来企业投诉中心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我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素质能力和潜质,形象气质佳。
(三)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熟练。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1日。
2.报名地点:市招商引资局办公室。地址:广元市政府办公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839—326871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填写《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由市招商引资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市人才办、市招商引资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才办、市招商引资局组织实施。
(四)调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6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到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及津贴(绩效工资)供给关系保持不变,由原单位负责;因工作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由广元市招商引资局负责。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胜任招商引资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市人才办、市招商引资局负责解释。
201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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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招商引资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元市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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