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拔尖人才、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
三、人才引进优惠待遇。
1.优秀人才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待遇如下。
省级特级教师 优秀人才津贴(每人每年)3万元/年,购房补贴(在常山县城购房后工作满5年)30万元,租房补贴(未在常山县城购房者,每人每月)1000元。
地市级拔尖人才、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优秀人才津贴(每人每年)2万元/年, 购房补贴(在常山县城购房后工作满5年)20万元,租房补贴(未在常山县城购房者,每人每月)800元。
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优秀人才津贴(每人每年)6000元/年,购房补贴(在常山县城购房后工作满5年)10万元,租房补贴(未在常山县城购房者,每人每月)500元。
具有紧缺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985”、“211”工程高校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优秀人才津贴(每人每年) 4000元,购房补贴(在常山县城购房后工作满5年)5万元,租房补贴(未在常山县城购房者,每人每月)400元。
2、高层次人才考核优秀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给予正高级职称每人50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2000元考核优秀奖励。
3、人才继续教育补助。在职在聘教师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后满5年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金。参加市级及以上统一组织的境外培训,给予每人次50%的培训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联系电话:0570— 5022908 龚老师
0570—5016926 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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