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我市医疗队伍整体素质,现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人,具体招聘方法公告如下:
一、职位、单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一)市人民医院(44人)
招聘职位(专业) | 招聘单位 | 学历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儿科(1人)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1 | 临床医学可报 | |
心电图(1人)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1 | 临床医学可报 | |
麻醉(1人)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1 | 临床医学可报 | |
医学影像(2人)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2 | ||
临床医学(7人)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7 | ||
临床医学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12 | 外科 | |
(男性12人) | |||||
护理学(20人) | 市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20 |
(二)其它单位(78人)
招聘职位(专业) | 招聘单位 | 学历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麻醉(1人) | 市中医院 | 大学本科 | 1 | 临床医学可报 | |
医学影像(18人) | 市中医院 | 大学本科 | 3 | B超1人、放射2人,临床医学可报 | |
市妇保院 | 大学本科 | 3 |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1 | |||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
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
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
长乐镇 | 大学本科 | 3 | |||
中心卫生院 | |||||
医学影像 | 甘霖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崇仁镇 | 大学本科 | 1 | 心电图 | ||
中心卫生院 | |||||
三界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黄泽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预防医学(10人) | 市疾控中心 | 大学本科 | 4 | ||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
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
崇仁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长乐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三界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黄泽镇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临床医学(29人) | 市中医院 | 大学本科 | 5 | ||
市妇保院 | 大学本科 | 5 | |||
第五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3 | |||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2 | |||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2 | |||
长乐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3 | |||
甘霖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3 | |||
崇仁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3 | |||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1 | |||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2 |
招聘职位(专业) | 招聘单位 | 学历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临床医学(男性)(2人) | 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2 | 外科 | |
临床医学(女性)(6人) | 市妇保院 | 大学本科 | 5 | 妇产科 | |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大学本科 | 1 | 妇科 | ||
中医学(11人) | 市中医院 | 大学本科 | 8 | 中西医结合可报 | |
长乐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1 | |||
中心卫生院 | |||||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1 | |||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 大学本科 | 1 | |||
精神卫生(男性)(1人)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大学本科 | 1 |
二、招聘要求
(一)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市人民医院须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需求。
(五)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嵊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人民医院职位)。
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 联系电话:0575-83332806 钱老师
嵊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5-83022199 金老师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报名人员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聘用。紧缺专业1:1进入考试。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单位落实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报考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 州 市 卫 生 局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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