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事项告知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 阅读:1110 次 日期:2012-12-25 13: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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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下载打印、艺术类考生考试安排、特殊文具说明

1.全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已结束,初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至6日,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有延长。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即招生单位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7日(24小时开通),考生本人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登录系统后在打印准考证栏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使用A4复印纸打印“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作任何涂改!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处,根据提示输入考生个人有关信息,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如遇准考证无法打印或打印后图像信息不全,可在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内拨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电话咨询,服务热线:010-82336088-202。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个别考生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已与这些考生有过电话联系,并明确告知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可参加入学考试。

3.考生无需将现场确认所得信息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我校招生院系所。报考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将专用考生登记表(粘有照片、一式三份、有省级教育部门签章)寄送一份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生考生按原定办法寄送材料。

4.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即核实准考证上的本人照片及左半页全部考试信息,如有疑即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请一定阅读准考证右半页的考生须知、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且请遵照执行。

5.初试日期为全国统一:2013年1月5日至6日。报考我校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的初试需延长时日,务请考生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有关考生须知(约2012年12月26日刊出)。

6.初试地点由全国各地报考点(现场确认点)安排,请考生通过查询(网络、电讯等办法)报考点的相关通告获知考场安排。考生应在考前一天到考试地点察看考生本人考场具体的楼层室号,并了解考场告知的有关注意事项(考场规则等)。

7.报考点代码为3111(9位数报名号的前4位数)的考生,均由上海市高招办安排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校区(上海市闵行区500号)考试,考生可于考前三天浏览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报名点(3111)专栏”,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美术学系(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美术领域)、艺术学院音乐学系、传播学院(书法视觉艺术方向)、设计学院、艺术研究所(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美术领域)的考生,部分实践类考试科目在华东师范大学的招生院系所考试。艺术学院美术学系、艺术学院音乐学系、传播学院已搬迁至闵行区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设计学院、艺术研究所在普陀区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务请考生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有关考生须知(约2012年12月26日刊出)。

报考点代码为3111以外的考生,均由报考点(现场确认点)安排考场,考生应知晓或提前查询报考点公布的信息。

8.考生只准携带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摘自教育部文件“考场规则”)。

9.我校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需携带并使用特殊文具,涉及的考试科目和具体文具,务请考生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有关特殊文具携带说明(约2012年12月26日刊出),此说明亦打印在考生准考证的“招生单位说明”处。

10.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知晓教育部的公告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2012年12月20日刊出)亦刊出“诚信考试致考生书”,并附“网报系统中对考生公示的内容(公告、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务请考生认真对待、遵照执行。

11.初试成绩约于2013年2月下旬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约在2月20日刊出具体的初试成绩获知办法和查分办法,考生可以网上查阅或电话声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按查分办法办理。报考上海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将在2月23-24日采用网上登记方式进行,届时详见www.shmeea.com.cn。此间请勿来人来电来函查询。

12.初试成绩确定以后,考生如需了解教育部和我校的招生工作安排(复试分数、复试名单、复试时间),请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此间请勿来人来电来函查询。

13.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录取事项,往年报名录取情况、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含校区分布)、考生常见问题解答等,务请考生在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14.考生临考前遇有紧急情况来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时,如遇电话留言状态,请按提示音用语音准确、清楚地留下考生本人电话,或发送传真件简述事项,便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联系考生本人。

15.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pt.asp?catid=44。

16.本文附件是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考场规则”,务请考生一定阅知,遵照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3日

附件:考场规则(教育部文件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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