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丽水市区范围内招聘1名驾驶员(临时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高中以上学历,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家住本市区的丽水市常住人口。
3、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3年1月4日至9日到丽水市水利局办公室报名(丽水市城东路99号市水利局308办公室),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2106679。
三、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后,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临时用工同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丽水市水利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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