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委、办事处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范围
凤鸣街道劳保所工作人员2名,男性,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专业不限。凤鸣街道区域户籍人员及凤鸣街道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街道组织办负责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职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2、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街道组织办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5、体检、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替补。
6、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1日;8:30 — 16:00
报名地点:凤鸣街道组织办。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户籍证明和职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
在职人员和已落实就业的人员报名时提供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咨询电话:88485851 13867327360
中共凤鸣街道委员会
凤鸣街道办事处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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