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0名。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性强,吃苦耐劳;
(二)具有慈溪户籍(以2013年1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仅限于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退伍军人;
(四)身高在172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五)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照2年以上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局大楼一楼信访办公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报名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时,则酌情核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两个项目,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引体向上≥10个,1000米跑≤4’05’’)。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体检、政审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因放弃体检、考核或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面试合格人员不足的则不再递补。
(四)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请登陆慈溪人才网(http://cxhr.com/)、慈溪市城管局网站(http://cgb.cixi.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时请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 2张。
2.咨询电话:63007510;
3.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
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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