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届及2010届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09〕40号)、《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军区司令部 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民安〔2011〕34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升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类别及专业
2013年承担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等12所。具体招生类别、院校及专业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1. 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我省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应征入伍,2012年退役的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2. 网上预报名
2013年1月3日—8日,拟参加201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同一招生类别的院校专业志愿。
3. 现场确认
(1)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设区市高招办(或设区市高招办指定确认点)负责,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时,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交士兵退役证明、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书,采集相关信息,办理确认手续,按闽价费〔2010〕144号文件交纳105元/生报名考试费。
4. 准考证打印
退役士兵考生于3月10日—2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退役士兵考生只需参加单独命题的两门公共基础课考试,每门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2.考试日期和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每门课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3)。
3. 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由设区市高招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所在地,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1.划线原则
根据单列退役士兵专升本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单独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分数控制线。
2.录取原则
录取按各类别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五、学习管理和毕业生待遇
1. 经专升本录取并注册入学的退役士兵考生取得本科生资格,高校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专升本其他在校学生统一管理。
2.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高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附件:1.2013年福建省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招生类别、院校及专业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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