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织)处,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结合我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及培训班次核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划备案
(一)各主管部门及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以及各行业实际,研究制定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于2013年1月30日前,填写《2013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备案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贵州路69号/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403房间)备案。
(二)教育、财政、卫生、统计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在确定本行业、本系统全年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并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备案。
(三)市人社局专技处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核整理,编制继续教育项目指南,利用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介对外发布,以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查看学习。
二、班次核准
在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基础上,各主管部门或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拟举办培训班时,须在开班3个工作日前,填写《青岛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纸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或基地公章)、《青岛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课程表》(纸质一式一份,填写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市人社局专技处核准学分。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及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及办班核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有关规定,抓好本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审核和公布工作,切实加强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管理。
(三)凡未申报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或未经核准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次的,一律不予认可继续教育学分。
联系电话:82669238
电子邮箱:zjryjxjy@163.com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1、2013年度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备案表》、《2、青岛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核准表》、《3、青岛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课程表》来源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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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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