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时间:2013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
(二)集合地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有关要求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携带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资料。未携带齐相关证明资料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务必是考生本人,不得代考,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其它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于2013年1月5日上午8:30前到达集合地点(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超过8:30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联系人及电话:
广安市委组织部:蒋艳平0826-2678966,15808267769
广安市中级法院:阳晓川0826-2126226,15082671333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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