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2012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2013年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月6日至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市级单位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市级各单位或其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报考县级(含参照管理单位)机关和乡镇机关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报考全市法院系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司法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资格复审前组织实施。
4.报考全市检察院系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
资格复审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以下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下列手续: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或相关机构出具相应证明。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应由考生事先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按上述要求代为进行资格复审。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4.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城南公园街1号)开具证明。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3年1月9日按照统一要求到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交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13年1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持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市中级法院旁边)报到,并交面试费80元/人(请自备零钱)。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3年1月9日报到并交面试费。凡未按时报到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安排在2013年1月12日至1月13日,分两天进行。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中明确。
(三)面试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交费收据。
2.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30前准时进入面试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可以提前作答,请考生在面试复习的时候注意把握。
5.因近期天气寒冷,请各位考生在考前保持充足睡眠,饮食尽量清淡,考试当天尽量多添加衣服,适当携带饮用水;牢记面试时间和地点,路途较远的考生请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和相关证件。
附件:广安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广安市2013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广安市2013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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