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杭州户籍(不含余杭、萧山),具备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三)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年龄30周岁至45周岁,具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四、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
专职调解员年薪为每人35000元/年左右(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补贴)。
五、工作岗位
派驻到人民调解法院工作室,专职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六、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拱墅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报区司法局政工科审核。对报考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不足4人不开考。
报名时间:2013年1月5、6日(上午9点-11点30分,下午14点-4点30分)
报名地点:拱墅区司法局政工科(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3号楼1106室)
2、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前四名进入面试,其中笔试占考生总成绩的40%,面试占考生总成绩的60%。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由区人事局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示及聘用。根据综合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拱墅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来源于杭州拱墅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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