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事项通知
来源:南京人事考试网 阅读:1275 次 日期:2012-12-31 14: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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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5、26日两天。

5月25日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6日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2013年2月22日16点。报名网址:www.njrsks.net或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3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20k。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3年2月25日—2月28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审核,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3年5月20日——24日期间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有收费票据需要的考生可在2013年5月20日——24日到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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