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金华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磐安网 阅读:1457 次 日期:2012-12-31 16: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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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2012年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再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原则上要求为磐安籍(含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磐安籍或直系亲属是磐安籍,下同)人员,紧缺专业可放宽到全国范围或金华市范围内,具体见招聘计划中的户籍要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无刑事犯罪纪录;热爱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2009年以前毕业的人员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5--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厅。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非磐安籍的考生,在报名期限以前,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递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浙江省磐安县新里街7号磐安县卫生局办公室,收信人:厉连福,邮政编码:322300(在挂号信上注明“应聘资料”字样)。外地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4.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按照《2012年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职位名额1.5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5.岗位调剂:个别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之间,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研究后可按需要进行适当调剂。

6.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须同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试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3人及以上职位的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它职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得入围体检。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三、相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审核情况、准考证领取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卫生网(http://www.pawsj.gov.cn )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分类

笔试类别按专业相近情况分为临床医学类(含麻醉学)、医学影像、护理学三个专业,请各考生根据考试内容作好准备。

(三)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四、解释权

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磐安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2. 2012年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办法

3.磐安县 报名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附件2: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3:磐安县 报名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磐安县 报名表》来源于中国磐安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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