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3年全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结果及递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结果
2013年1月5日共有9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有3名考生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结果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递补有关事项
(一)递补人员名单:
递补3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集合时间:
2013年1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
(三)集合地点: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有关要求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携带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全部资料。未携带齐相关证明资料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务必是考生本人,不得代考,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它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于2013年1月6日上午8:30前到达集合地点(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超过8:30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联系人及电话:
广安市委组织部:蒋艳平0826-2678966,18808260063
广安市中级法院:阳晓川0826-2126226,15082671333
附件:2013年广安市法院系统招录司法警察体能测评递补人员名单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