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时期广电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大新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经大新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新人民广播电台、大新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感、事业心强,热爱党的新闻宣传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吃苦耐劳;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有采编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5周岁;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播音员2名(男)。
(二)岗位要求:
男性,播音主持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持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书》优先,有一定的采编工作能力,形象好,气质佳,身高在1.65米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元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传真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
(2)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伦理街40号。收件人:大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32300。邮寄报名相关资料请注明“应聘材料”字样,并以邮寄时间为准。
(2)报名电子邮件:DXTV2010@163.com,主题请注明“应聘材料”字样,报名相关材料要打包发送。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及生活照一张,个人基本情况表、自荐书一式两份、近期本人播音主持的影像资料,报名时提供各种资料不予退还。
4.报名联系电话:0771-3622121 传真电话:0771—3622121
5.报名联系人:黄女士1359728576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填交报名登记表。以邮寄或传真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
(三)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镜)两个阶段进行。笔试、面试(试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
2.面试
播音员面试(试镜)的主要内容为举止仪表、形象气质和播音与主持能力等
(四)体检
按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应聘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有关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应缴的各种社保金)。
应聘者在聘用期间享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以外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拨款解决。
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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