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协勤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凉山州公安局招聘特巡警协勤人员15名。
(一)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招聘特巡警协勤人员11名(男性)。
(二)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特巡警协勤人员4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需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其中身高要求男性1.75米以上、女性1.65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6.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特警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1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月13 日至14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能证明本人具备特警特殊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免冠2寸照片2张到凉山州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附楼二楼会议室报名(西昌市航天大道东三段12号)。凉山州公安局“招聘办”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含身高),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协勤人员考试分为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考生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聘用
(一)待遇。
特巡警协勤人员工资为2500元/月(含养老、医疗等保险),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特巡警补贴。
(二)聘用。
新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
七、本公告由凉山州公安局“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286288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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