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13年省外招生简章(湖南)
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阅读:3957 次 日期:2013-01-10 16: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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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二〇一三年省外招生简章(仅适用于湖南省考生)

一、云南艺术学院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注:

1.云南艺术学院 2013年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各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全国“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即可;

4.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5.报考云南艺术学院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 40分以上方可录取。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美术、设计、书法类地点: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 19、20日

考试时间: 2013年 2月 21日

音乐、舞蹈、表演、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类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

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 19、20日

考试时间: 2013年 2月 21、22日

播音与主持、编导类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 19、20日

考试时间: 2013年 2月 21、22日

注: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演唱、歌剧演唱、中国乐器演奏乐、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200分)

1. 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 100分。

2.《专业主科》——采用“现场录像(3分钟以内)、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根据以下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满分 100分。

⑴ 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⑵ 歌剧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⑶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⑷ 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⑸ 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

管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弦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演奏: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 300分)

1.乐理及和声基础——笔试,考试时间 2小时。满分 100分。

2.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要求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 3 小时,满分 100分。

3.听音记谱——笔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满分 100分,以 50%计入总分。

4.器乐演奏——面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满分 100分,以 50%计入总分。

(三)音乐学(师范类)本科(总分 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 100分。

2.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要求演唱完整。满分 100分。

3.键盘及其它乐器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奏完整。满分 100分。

(四)音乐学(音乐治疗)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总分 300 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 100

2.音乐艺术常识(笔试)——考试时间为 2小时,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3.专业主科(面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五)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总分 200分)(限招钢琴和演唱方向的考生)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 100分。

2.专业主科——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满分 100分。

(六)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总分 400分)(注:本专业限招女生)

1.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满分 150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 2分钟以内,满分 170分。

3.舞蹈基础理论——面试。满分 80分。

(七)舞蹈编导本科(总分 300分)

1.自创舞蹈片段——限 2分钟以内,满分 90分。

2.即兴表演——满分 90分。

3.命题创作——满分 120分。

(八)舞蹈表演本科(总分 300分)

1.舞蹈素质测试——含身高、体重、指距、上下身比例、形象及能力测试。满分 120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 3分钟以内,满分 120分。

3.舞蹈即兴模仿——满分 60分。

(九)艺术教育本科(总分 400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满分 50分。

2.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满分 50分。

3.舞蹈自选片段——限 2分钟以内,满分 150分。

4.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 150分。

(十)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总分 200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分钟以内,满分 100分。

2.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满分 100分。

(十一)戏剧学(戏剧教育)、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两专业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填报相关志愿,总分 300分)

1.记叙文写作——笔试,1.5小时,根据题目要求写作。满分 150分。

2.影视剧评论——笔试,1.5小时,对所提供素材进行评论。满分 150分。

(十二)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 200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分钟以内。满分 100分。

2.话题讨论——根据命题分组进行讨论。满分 100分。

(十三)戏剧影视导演本科(总分 300分)

1.命题导演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满分 150分。

2.命题讲述故事。满分 150分。

(十四)广播电视学(娱乐新闻)本科(总分 300分)

1.新闻写作——根据材料概括出主要的事实,并谈谈个人对这一事实的看法。

(考试时间 2小时,以满分 200分计入总分)。

2.面试——(每人 5分钟,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1)命题口述(根据抽签要求即兴阐述)。

(2)新闻点评(根据抽签得到的一则新闻报道,一句话概括其主要内容,并着重谈谈个人对这一新闻事件的看法)。

(十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总分 300分)

1.编导综合素质测试-- --包含影视作品解读分析及编导创意能力测试。(2.5 小时,满分 200分)。

2.面试(命题口述)——根据抽签内容进行表述,分组进行。(每 10 人一组,每人 2-3 分钟,满分 100分)。

(十六)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总分 250分)

1.色彩——根据文字描述进行命题绘画创作,强调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3 小时,以满分 150分计入总分)

2.面试——(每人 5分钟,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1)测量身高及检测辨色力(身高要求:男 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且无色盲、色弱)

(2)艺术作品展示(美术、图片摄影作品)

(3)命题口述- - 以美术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抽签内容进行表述。

(十七)美术类各专业[除绘画(书法)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含方向> (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填报相关志愿,总分 200分)

1. 素描——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3小时,满分 100分)

2. 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3小时,满分 100分)

(十八)绘画(书法)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200 分)

1.书法(笔试)——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书法基础技能和知识,基本懂得“字法、笔法、章法”应用,了解经典法帖的临习经验和理念。(考试时间 1.5小时,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2.书法创作(笔试)——命题诗词创作,要求行笔规范,书体传承有源,作品体现艺术品味,书体不限。(考试时间 1.5小时,以满分 100分计入总分)

(十九)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两专业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填报相关志愿,总分 150分)

综合笔试——内容包括文史知识、艺术常识、艺术作品或文化艺术现象分析、活动策划案等。考试时间 2.5小时,开考 6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 报考条件:按当地省(区)要求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性身高 1.72米以上,女性身高 1.6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 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4.美术类各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871-65937136 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七、其它

1.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专业学生由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负责培养;音乐表演(歌剧演唱)本科专业由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王红星声乐艺术中心负责培养。

2.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

3.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4.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5.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查分。

八、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邮编:650500

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 0871-65937128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 http://zs.ynart.edu.cn/或http://zs.ynart.edu.cn/student_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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