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川羌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下列人员(见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花名册》)经资格审查、笔试、试讲(教师)、面试和体检合格,拟聘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2013年1月11日起至1月17日止。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于2013年1月 18日至24日(休息日除外)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在编在职人员开具商调函),逾期未开具调档函(商调函)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须于2013年2月7日前将个人档案交至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未交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013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或等级证(明确了资格或等级要求的职位)原件和个人档案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816—482139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花名册。请点击查看http://my.scpta.gov.cn/UploadFile/bc0111.xls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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