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精神病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检验、会计工作人员数名。
一、报考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专业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资格证考试合格,会计专业需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相关事宜
1.有意者请于2013年1月15号至1月23号(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件原件、1张1寸免冠照片到广安市精神病院办公室401报名。面试、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一经录用,受聘者按国家规定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职人员相应职务职称执行。
联系电话:0826—2349401 18908285088
广安市精神病院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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