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教育系统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充满生机活力的学校干部队伍,推进学校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学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县教育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选拔办法进行学校校长的任用,改进我县学校校长任用机制。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家评审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范围
全县股级中小学校。小学校长岗位面向全县中小学选拔,中学校长岗位面向全县中学选拔。
四、选拔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现任股级学校(含大型村级完小)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含学校试行聘任,实际履行职责,教育局未行文人员)和2012年学校考核工作中推荐的学校后备干部人选。
(三)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女40周岁(1973年1 月 1日后出生)以下,男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五、选拔程序
(一)成立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及组织、人事、教育、监察及相关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有关干部组成。
(二)公布选拔岗位
1、在惠水县政府门户网和惠水县教育局网站发布选拔岗位简章;
2、在县教育局政务栏张贴选拔岗位简章;
3、用短信向教育系统各单位发出通知,下载本办法和选拔岗位简章,组织教职工学习,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三)组织报名
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填写《惠水县公开选拔校长报名登记表》,由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范围、条件等进行资格审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题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依据参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列入考察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但达到1:3比例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报名不足1:3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当次选拔,该职位人选由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
(六)组织考察
由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七)发文任命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拟定人选报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教育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下发任命文件。任命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职级不变)。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开选拔校长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隐瞒或歪曲事实。
(三)在选拔工作中严禁任何违规、违纪、违法活动,严禁拉票、串票。
(四)领导小组负责受理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举报和申诉,并制止和纠正违纪行为;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
(五)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给予纠正和查处。
(六)公开选拔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相关部门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如下:
县委组织部:6221228 县纪委:6221197
县教育局政工股6230332、办公室6221232、监察室6280662
七、报名及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领导巡视
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开选拔股级中小学校长工作的领导,在选拔校长笔试、面试等工作主要环节,请县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巡视指导。
九、本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后组织实施。
惠水县教育局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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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教育局公开选拔校长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惠水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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