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06]36号)要求,现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8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所公示的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1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梧州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邮政编码:543000;联系电话:0774-2091541)具体公示名单请关注http://www.wzzyedu.com/xwzx/tzgg/201301160001.htm
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梧州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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