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672 次 日期:2013-01-25 1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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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衡阳市人社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29日上午7:30前到衡阳市人社局南院(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院内集中,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局招考办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9、每位考生须缴纳体检费450元,由医院收取。

10、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后,将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局招考办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局招考办联系电话:0734-2896682

附件:衡阳市人社局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http://www.hy12333.gov.cn/News_5677.html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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