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2840 次 日期:2013-01-31 13: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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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2】12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选拔培养优秀人才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确保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学校概况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内,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

学院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的优质资源为依托,以“师生为本,机电为重,技能为长,就业为上”为教育教学质量方针,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现设有机械工程系、数控材料工程系、信息管理工程系、基础部和实训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二十九个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已获立项教育部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项目。“数控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数控编程与操作”等五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数控技术教学团队荣获“省级教学团队”称号。有二十多个项目获得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高校科学研究、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立项。

在学生能力培养方面,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技能训练。学院建有30多个实验室和实训工厂,并建立了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数控机床操作、制冷设备维修等十八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其中,制冷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同时建有对外培训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合肥工程实训基地”,“安徽省高职高专教师‘双师素质’机械制造与数控基地等,并与社会相关企事业单位建有32个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了各专业开展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需要。我院师生在省级技能大赛共有30多人次获奖,部分项目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比赛,并获佳绩。

学院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加强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为根本宗旨。从2003年首届毕业生以来,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目前,我院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做到让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三满意。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对象:取得安徽省2013年高考(含对口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合计 普高 对口
理科 文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0 10 5 机械类35人
制冷与冷藏技术 三年 50 10 5 机械类35人
数控技术 三年 50 10 5 机械类35人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50 10 5 电子类35人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对口升学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同时取得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5日—3月20日网上报名;2月25日-3月20日现场报名;

2、申请人必须寄(送)报名相关材料供资格审查使用,学院接收材料的最后期限为:邮寄3月20日(以邮戳为准,要求统一用特快专递邮寄);现场递交3月23日。

须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参加安徽省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号通知单复印件一份;

3、打印网上本人已填写的《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申请人填姓名、身份证号时必须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5、高中阶段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6、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报名网址:http://www.hftyxy.com

(四)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其中对口考生只可以报考相应类别的专业。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素质测试方法

(一)综合素质测试安排

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将于3月26日前,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于3月28-29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和综合素质测试须知,3月30-31日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考核。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部分成绩,满分450分。文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计分,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计分。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2、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中职毕业考生采用综合素质测试进行考核,含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2013年安徽省对口高考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所需基本素质,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书面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考生总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面试)+自主招生加分。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考核采取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折算成绩(其中会考成绩中文科考生以历史、政治、地理成绩之和折算为人文与社会基础150分,理科考生以物理、化学、生物成绩之和折算为科学基础150分)加我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的方式进行考核。

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考生总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折算成绩+考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三)面试

1、面试小组组成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面试小组,成员每组3-5名,其中组长一名。面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测试评分。

2、面试程序

测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300分。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专业认知和职业倾向性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免试及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凡获得省级技能赛事优秀奖及以上级别荣誉证书或市级技能赛事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在部队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免试申请书,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

根据《关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报审核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下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1、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侨眷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高校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户口簿,安置地民政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应历届高中毕业总分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5、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均加5分。

6、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7、历届中职毕业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说明:1、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自主招生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考生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2、符合免试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志愿间不设置等级差),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服从调剂志愿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予以退档。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对口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

4、无男女比例限制。

(二)录取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10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上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待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凭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2.新生报到后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即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十、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三、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安全的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5335916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15日—3月20日网上报名或2月25日-3月20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2013年3月23日前考生将报名材料递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组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三)2013年3月29日前完成前自主招生测试的一切准备工作,参加测试的考生于2013年3月28-29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和综合素质测试须知;

(四)2013年3月30-31日自主招生测试;

(五)2013年4月10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上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待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邮政编码:230031

学院网址:http://www.hftyxy.com

联系电话:0551-653356520551-65319638

十六、其它

本章程由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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