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性别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占50%) | 面试/专业成绩(占50%) | 综合成绩 |
12120811426 | 童颜 | 男 |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201290101 | 56 | 83.2 | 69.6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0877-2025237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