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和《关于做好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3〕17号)要求,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新县城行政中心办公楼2号楼一楼B0102)。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按照《调减公告》中“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公告》规定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拟聘对象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的规定,12235004岗位、12235007岗位、12235012岗位、12235013岗位和12235016岗位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未达1:3,且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纳入资格审查对象。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盖鲜章)。
(二)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招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错过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五、注意事项
(一)由资格审查取消招聘资格和自动弃权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3年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审查考生接近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与资格审查单位(屏山县人社局)联系,于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自行到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新县城行政中心办公楼2号楼一楼B0102)候补,逾期不再递补。
(二)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相关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详见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咨询电话:0831—5700223。
六、本公告由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http://www.ybrc.gov.cn/news.asp?sort=23597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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