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气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阅读:753 次 日期:2013-02-19 1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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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安排,现将北京市气象局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分数线

职位代码 面试比例 面试最低分数线 备注
0912401001 1:05 93  
0901401002 1:05 105.2  
0901401003 1:05 104.5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准考证号 备注 准考证号 备注
401170100308   401132470929  
401111150130   401144050903  
401111182416   401111041524  
401137022610   812131373816 调剂
401171651419   115144035023 调剂
401111060714   117137134629 调剂
401150021014   132113041201 调剂
401111050715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xin2009ad@126.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20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8400862。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必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将被记录在案。

四、面试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20日前通过传真(传真号:010-68400862)将以下材料传真至我局(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四)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其中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面试体检、报到安排

1.凡参加面试的考生,均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2月27日上午在北京统一进行(具体将发邮件通知个人),体检费用由北京市气象局承担。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 报到安排:2月27日下午13:30-16:00在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401室)报到。报到时请考生携带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2013年2月27日下午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交通路线:西客站乘437到车道沟桥东;北京站乘地铁到西直门换乘360、334、347、632到车道沟桥东;从白石桥乘360、334、347到车道沟桥东;地铁10号线车道沟站。

六、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上午8:5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截止下午13:20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北京市气象局,候考地点:北京市气象局三楼接待室。

3.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七、确定考察对象

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考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欣

联系电话:010-68400789

北京市气象局

2013年2月1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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