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进入我局面试名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递补以下考生: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0901740002 | 740132255823 | 106.40 |
0901740003 | 740132471502 | 105.20 |
请递补考生查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2013年度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按时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电话:025-86793924
特此公告
江苏保监局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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