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进入我局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经国家公务员局审核,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以下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放弃人员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准考证号 | 递补后面试最低分数线 |
专业监管岗主任科员及以下 | 901731001 | 731171080122 | 731170180523 | 115 |
731170090917 | 731171341713 |
请递补考生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的有关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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