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进入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0101002001(递补2名考生成绩并列) | 913111220719 | 121.4 |
913135050119 |
请递补考生按照全国政协办公厅1月30日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作好面试准备,并在2月2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附件附带照片报名登记表WORD版)至gbc@cppcc.gov.cn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全国政协机关××××(职位代码后四位)职位面试”。1月30日发布公告中需邮寄的相关材料请准备好,在2月26日体检时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10-66191510,66191525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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