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镇、各街道,区直属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度的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评价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椒人劳社[2008]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已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除外),以及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依据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椒人劳社[2008]4号)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政策文件(内含表格)和通知可到台州中心人才网 ( http://www.tzzxrc.com/)“政策法规”里下载。
三、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的程序、标准,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凡突破优秀等次比例的,区人事部门将不予以审核备案登记,不兑现考核结果。
各单位要特别注意对新聘用、处分、借用、挂职、离岗休养等特殊人员的考核,如实填报,不得随意确定考核等次或者故意隐瞒人员情况。
四、报送材料和填报要求
材料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说明;
材料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材料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人员名册》。以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部门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其编制所在单位;
材料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其中 “编制单位”栏目填写本人编制所在的事业单位,切勿填写混岗单位或主管部门。此表交区人事部门审核后返回单位,由单位负责及时归入被考核人档案。
各单位须在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一(纸质1份和电子文档)、材料二(纸质3份和电子文档)、材料三(纸质3份和电子文档)、材料四(纸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人才流动开发科(区政府1号楼403室)
联系电话:88830559
E_mail: jjrc559@163.com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椒人劳社[2008]4号文件》来源于台州中心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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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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