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进入全国总工会面试范围的部分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职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最低分数 |
945141270818 | 研究室 | 调研和文件起草岗位 | 0301002001 | 112.00 |
请考生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2013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和邮寄相关复审材料,并按照有关公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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