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专转本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 阅读:1160 次 日期:2013-02-25 14: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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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4〕83号文件的精神,2013年我省继续进行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从2014年起我省不再进行此项工作。

一、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所有专业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违纪处分。

2.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4.符合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5)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4级(或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考试日期为4月21日,上午考基础课( 9﹕00~11﹕30),下午考综合课(14﹕30~17﹕00)。艺术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3.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招生院校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20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各招生院校于5月上旬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报名前招生章程中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由招生院校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招生院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根据录取名单按转学程序统一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招生院校学习。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招生院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招生院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招生院校对转入学生执行本校同级普通公办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

2.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分校分专业计划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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