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进入面试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名单如下: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0202003003 (文献部阿文处) | 910111312004 | 66.40 |
请考生按照我局面试公告的要求做好面试准备,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6509853、010-66509859
中央编译局人事部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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