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盖章):理学院 编写日期:2013年1月18日 | ||||||
岗位名称 | 教学秘书A岗 | 工作部门 | 教务科 |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专技岗 | 岗位等级 | |||
岗位职责任务 | 1.负责课表和实验教学进程表等教学材料的编制和发放工作,组织学生选课; | |||||
2.负责教材征订及评估工作; | ||||||
3.负责考务及考试违纪事件处理; | ||||||
4.负责学生成绩、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辅修专业、转专业等工作,为学生办理免修、重修、休学、复学、退学、离校等工作; | ||||||
5.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 | ||||||
6. 负责各类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 ||||||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岗位聘用条件 |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 |||||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 ||||||
3.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备注: | ||||||
1.“岗位职责任务”是指在工作中所负责的范围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独立的具体的工作活动。 | ||||||
2.“岗位聘用条件”指担任该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思想素养、知识能力、经历、业绩、适应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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