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盖章):文学院 编写日期:2013年1月18 日 | ||||||
岗位名称 | 教学秘书 | 工作部门 | 教务科 |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 | 岗位等级 | |||
岗位职责任务 | 1.负责学院日常教务工作; | |||||
2.负责学院课表编排、教材征订、教室管理工作; | ||||||
3.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考试监考安排、学生成绩及试卷管理、公体、公选课报名及形势政策课通知等工作; | ||||||
4.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
5.负责教师日常工作量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 ||||||
6.负责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 ||||||
7.负责学生报到注册、学生学籍异动、学生信息人数统计、学生证管理工作; | ||||||
8.负责毕业论文、实习实践材料收发、统计工作; | ||||||
9.负责教学检查准备及提供材料工作; | ||||||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岗位聘用条件 |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 |||||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 ||||||
3.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4.在教务管理方面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
备注: | ||||||
1.“岗位职责任务”是指在工作中所负责的范围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独立的具体的工作活动。 | ||||||
2.“岗位聘用条件”指担任该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思想素养、知识能力、经历、业绩、适应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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