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盖章):工学院 编写日期:2013年1月 18日 | ||||||
岗位名称 | 行政秘书 | 工作部门 | 工学院 |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管理岗 | 岗位等级 | |||
岗位职责任务 | 1.负责校内外来人的接待工作。 | |||||
2.做好上级来文的传阅、通知、保管及院内行文的打印、传送。 | ||||||
3.负责本单位综合文档的收集、登记、归档和立卷。 | ||||||
4.负责学院后勤保障工作,办公用品的购置与领用,办公用具及行政固定资产建档和添置报批、报废等手续。 | ||||||
5.负责全院教职工(临时工)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及考勤、考核工作。 | ||||||
6.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 ||||||
7.会议的组织和安排,会议记录和考勤。 | ||||||
8.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 ||||||
9.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记录、资料采集等。 | ||||||
10.办公室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及工时记录、计算。 | ||||||
11.报纸、信件的征订与收发等。 | ||||||
12.完成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 ||||||
岗位聘用条件 |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 |||||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 ||||||
3.有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
备注: | ||||||
1.“岗位职责任务”是指在工作中所负责的范围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独立的具体的工作活动。 | ||||||
2.“岗位聘用条件”指担任该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思想素养、知识能力、经历、业绩、适应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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