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整理人员5名和摄影人员1名(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岗位及人数
1、工作认真负责、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摄影、新闻以及声像等相关专业,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者要能独立完成影像拍摄及后期编辑制作工作。
二、报名及待遇
1、有意者将简历及毕业证书发送至395199015@qq.com邮箱,或者直接送达市城建档案馆综合管理科,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 30 日(额满为止)。经初审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通知面试。
2、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和岗位调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胜任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能胜任岗位者自主择业。
3、待遇面议。
4、单位地址:乐清市城建档案馆,市宁康东路98号住建局一楼。
咨询电话:62580109,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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