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有序、择优的选调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调条件
1、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
2、完成三年循环教学;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以上;
4、义务教育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教师近三年个人教学业绩考核必须有A,但C不得超过2个,音、体、美、计算机教师C不得超过2个(只考核五个学期);
5、师德良好,无违反师德一票否决规定的;
6、农村学校选派到城区学校顶岗学习的骨干教师可直接参加选调报名。
二、选调程序
1、确定选调岗位
根据城区学校学科岗位需求,确定选调岗位人数。每个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人数2倍的比例进行核定,不足的核减或取消,报名后一星期内公布报名结果。
2、选调方式
教师进城选调采用综合考评形式,包括文化考试、面试、个人取得的各种荣誉三块。
(1)文化考试:
教师选调的文化考试内容与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同,但只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与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一样。
(2)、面试:
报考教师按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选调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与新 面试同步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3)、个人荣誉:
个人荣誉包括教师个人在近三年取得的各级各类奖励(不含指导学生获奖)及论文和科研成果。荣誉项目参照《三门县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性评价评分细则》B13项所列,颁奖单位包括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必须有cn—号(国内统一刊号)或有lssn—号(国际标准刊号),同时还要有邮发代号。高校学报只要求有cn—号(国内统一刊号)或有lssn—号(国际标准刊号)。不含在增刊、副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由本人提供,学校初步核定,交局人事科汇总,最后由县考核组审定。
(4)、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个人荣誉×10%。 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三、监督机制
1、局纪检监察室将对教师进城选调全程监督。
2、选调中各个块状的分数及最后结果都在三门教育网上公示。
3、参加选调的教师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弄虚作假,二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学校应严把材料审核关,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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