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整合人才资源,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广朝委〔2012〕12号),结合单位编制限额及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2013年1月18日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聘工作岗位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选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人员范围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象为区内在编在职财政全额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能力,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根据各岗位要求确定,具体条件见附表;
3、具有疾病预防工作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身体健康;
4、符合本公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朝天区2013年公开选聘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宜流动调配的。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拟聘公示等程序进行。在任何环节出现的空额,可以等额递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 日-2013年3月 日。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行政中心3楼12号),联系电话:8625812。
3、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组织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与拟任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发展潜质。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人员,并在广元市朝天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即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调配等手续;试用不合格则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区监察局将对本次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8622594;
区人社局 8622132。
附件:朝天区2013年公开选聘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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