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对象(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符合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一)。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路桥区第二中学东面),腾达路997号。联系电话:0576-82446976(人监科)、0576-82415295(进修学校)。
3、报名方式: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路桥区公开招聘中等职校专业课教师报名表》(附件二)一份,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两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科目、时间
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育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时间:4月20日(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路桥实验中学。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的比例(实习指导教师可放宽至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专业课教师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合成计算;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合成计算。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的名次列前。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如遇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给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见习期一年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续聘。
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路桥区公开招聘中等职校教师报名登记表》《35周岁以上代课教师现在岗代课证明》来源于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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