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46人(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路桥籍师范类毕业生
1、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2006—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省教育厅浙教师〔2003〕179号文件批准的成教师范类毕业生;原
2002届黄岩师范毕业生(须取得大专毕业证书)。
2、年龄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方法下同)以下,要有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高考当年户籍或学籍在路桥,现户籍在路桥(截止通告发布之日,下同)。高考时路桥户籍,迁到高校后现未迁回的视同路桥户籍。
(二)路桥籍毕业生
1、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往届生要有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35周岁以下。路桥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三学年及以上的现公办学校(园)在岗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现路桥户籍(截止通告发布之日)。
4、岗位数与报名数达到1:3的学科予以开考,如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予开考。
(三)其他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放宽至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要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往届生要有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30周岁以下。符合路政办发〔2011〕106号《关于印发路桥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中的浙江省内各中小学教师引进条件,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户籍不限。
4、岗位数与报名数达到1:3的学科予以开考。如达不到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予开考。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路桥籍师范类毕业生:3月13日;路桥籍毕业生:3月14日;其他毕业生:3月15日。办理时间:当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路桥区第二中学东面),腾达路997号。联系电话:0576-82446976(人监科)、0576-82415295(进修学校)。
3、携带证件材料:报名人员均需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考费48元/门。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5周岁以上的代课教师还需提供现在岗代课证明(附件三)和近三学年工资名册(每学年的十月份和四月份)等材料的复印件。
4、报名时如实填写《2013年路桥区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领取准考证: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监科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时 间:2013年4月20日(详见准考证)
2、地 点:路桥实验中学
3、科 目:①教育基础知识 ②学科专业知识
4、总成绩:100分(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 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另加试专业技能)。
3、总 成 绩:100分(备课20%、试讲40%、答辩40%)。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按照备课10%、试讲20%、答辩20%、专业技能50%计算。
4、进入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且总人数不超过最高岗位数的2倍进入面试,如遇最后取分出现相同则一并进入。
四、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体检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学科的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最后一岗如遇综合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为新教师,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自行把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农村户口的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进入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3、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4、新聘用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给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见习期一年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续聘。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路桥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35周岁以上代课教师现在岗代课证明》来源于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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