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团参加湖北省武汉市举办的“浙江省丽水市—武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7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到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引进人才7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3人、中小英语教师2人、幼儿园教师2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 “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2.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采取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的招聘方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从http://rsj.lishui.gov.cn下载),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整理好于2013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体育馆进行报名(报名联系人:蓝先生13567626862),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3月 17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和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莲都区政府、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莲都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非农户口簿或非农户籍证明等资料到莲都区教育局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 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0578-2131763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0578-2271789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来源于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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