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推进我市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等文件精神,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环境监测技术人员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 | 岗 位 | 所需专业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招聘人数 |
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研究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1 |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环境监测事业,能吃苦耐劳;
(3)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
2、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日到2013年3月10日。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和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jxsjcz@sina.cn,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联系电话:0573-82852133;联系人:杨金权。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考察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照《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jepb.gov.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附件:《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3年公开招聘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3年公开招聘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嘉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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