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大力培养我市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与同济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等高校联合在我市开展培养在职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养方式和资助政策
学员入学后以不脱产方式参加学习。课程由合作院校派遣教师来温州授课,授课地点在温州人才大厦,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所在院校审核通过后授予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温财行[2005]12号、温人社发〔2013〕33号等文件精神,政府支持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学位层次,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按照规定给予1~3万元奖励或资助。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双休照常。全年接受咨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提供报读建议。
(二)报名流程:考生从www.rspx.net查看招生简章,下载填写《在职人员攻读在职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并持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4楼(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办理报名手续。届时,我校按合作院校规定组织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联系方式:电话88302620,88302621。各县市区考生也可以就近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报名(咨询电话在网站发布)
培养复合型高层次社会工作、农业推广和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是我市实施高层次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请各部门和单位强化政策宣传和工作支持力度,推荐更多学员攻读研究生班,推动在职人员能力提升,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苍南报名点:灵溪镇江湾路锦园大厦四楼 64766002
附件: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表
温州市人事局干部培训学校 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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