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全县招聘消防武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主要从事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岗位工作。
武职人员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党员、驾驶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岁至28周岁之间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三、工作地点
洞头县公安消防局中队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应聘报名表一份、简历、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到县消防局中队办公室报名。
五、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洞头县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3.5-4.5万元,含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工龄情况工资保持一定幅度递增。
由用人单位安排住宿饮食,统一提供服装等生活用品。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洞头县北岙街道新城区加油站旁洞头县公安消防局
联 系 人:潘龙德
联系电话:0577-63482257
洞头县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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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公安消防局招聘武职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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